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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辩论活动】“拐卖儿童一律判死刑”的营销活动有意义吗?[评分完毕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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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|PK大赛] 【辩论活动】“拐卖儿童一律判死刑”的营销活动有意义吗?[评分完毕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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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 楼主| 发表于 2015-6-20 13:45:35 | 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 |

连日来,“卖孩子的判死刑,买孩子的判无期”这一话题持续引发争论,也有人质疑这是一场企业营销行为。
18日下午,珍爱网发表声明称,这是单位员工擅自启动的营销行为,公司发现后已进行修正,并严肃处理相关员工。
虽然这最终被证实是一场“营销”,但并未影响在网友中引发了一场“该不该一律判处死刑”的大讨论。网友们大致分为两个派别,彼此争论不休。记者注意到,持“人贩子都该死”观点的大多是为人父母的网友,不少人在转发支持上述“一律判死刑”的信息之余,往往还附加自己颇具感情色彩的评论。也有网友从情理上分析并认为“死刑并不是万能的”。

你认为这个营销活动有意义吗?你又支持哪一方?


[新闻背景] 17日,朋友圈突然被广大网友刷屏: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!买孩子的判无期 相关话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争议,大量网民在微博、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表态支持一律死刑,法学界、社会学界则多从专业角度提出反对意见。事实上,拐卖妇女儿童情节严重的罪犯被判死刑,在我国不是没有先例;至于是否该一律判死刑,则成为争论的焦点所在。

结束时间: 2015-6-27 13:44 裁判: cchy36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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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发表于 2015-6-20 17:39:26 | 只看该作者|
讨论至少可以引起社会关注,至于结果,不好说。
天天快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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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凳
发表于 2015-6-20 19:44:06 | 只看该作者|
拐卖儿童是法不允许的,但要看情节轻重才定
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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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板
发表于 2015-6-20 21:25:32 | 只看该作者|
我觉得只是做营销活动是远远不够的,应该落实在政策上
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,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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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间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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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6-20 22:41:32 | 只看该作者|
这个事情就应该严惩,孩子的一生就这么毁了啊
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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杏聊群管理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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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月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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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6-20 23:39:25 | 只看该作者|
我的想法是严惩不贷,让人贩子的名称以后消失,只是在字典里能查到。
[url=read-htm-tid-2008397.html][/url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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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6-20 23:50:13 | 只看该作者|

回 楼主(cchy369) 的帖子

应该,对法律的修改进步是有推动作用的。
很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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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6-21 03:17:47 | 只看该作者|
那我就是说点实在的,屁用没有,理由如下:
1,增加犯罪成本:打个比方,偷钱包判十年,拦路抢劫也判十年,后者收益更大。假定你身上有前科,现在需要干一票来活命,那你选哪个?搞这行的也明白,如果仅仅是拐卖,那最低还是有个7年的机会,那他为了减小损失,至少还会吊住被拐的小崽子的命别弄死了。但如果只要拐卖那就死刑,不好意思,谁特么还管小崽子死活?这个不听话大不了劈了再去拐下一个,反正入了行不就是亡命之徒么?
2,人人都知道拐卖儿童丧尽天良,但是有谁去关注买方市场?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,买卖买卖,一买一卖,缺了一个还怎么做生意?(姑且把这称作生意)所以为什么人贩子就没少过?抓了一批又一批。原因就是有市场,并且利润不小,马克思老爷子不是说过么,如果有300%的利润,资本家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的法律。而这个行当的利润,又何止300%?
3,好,上面两条都特么不管了,人民群众怒火滔天,人贩子非判死刑不可!
      然后法律被修改了,人贩子一律死刑!这是人民群众的伟大胜利!
      好,这次是强奸,死刑!又是人民群众的伟大胜利!
      好,这次抢劫,死刑!胜利!
      好,这次是斗殴,又是死刑,胜利!
      好,这次是盗窃,必须死刑,胜利!
      接下来的请各位看官慢慢编
      然后你们就会发现,这个民意啊,一旦出现一帮糊涂蛋,那将会是个多么操蛋的东西。
      看得懂就看,我不想多做解释。
贴一个外链,我传不了附件,自己去看:
4,那么,犯罪嫌疑人抓住了,好像是个人贩子,又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他不是,行,就这么判,枪毙。
枪毙完第二天,真人贩子在火车站被抓到了。
呵呵。
由于死刑的不可逆性,一旦发生冤假错案,那将是灾难性的损失。请参考呼格吉勒图案。
至于说宁可错杀一千,不能放过一个的,请务必到马桶里舀一杯水刷刷牙,你嘴里的腐尸气熏到我了。

以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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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宿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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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6-21 07:25:04 | 只看该作者|

死刑不一定,但人贩子太可恶了,起码是无期并不得减刑
这个人很怜香惜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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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6-21 09:41:02 | 只看该作者|
加大处罚和监管力度是必须要做的
但死刑有点想当然和极端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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